侯活士的《安魂曲》
在西方教會的傳統,11月是專為亡者祈禱的月份,許多作曲家都曾譜寫「安魂曲」(Requiem Mass),以表達他們對死亡的看法,有時更是為了紀念他們的親友。
二十世紀英國作曲家侯活士(Herbert Howells 1892-1983)亦撰寫了一套《安魂曲》。此作一直被認為是侯氏紀念他的兒子而作。1935年,侯活士與家人到家鄉告羅士打郡度假,當時只有9歲的兒子米高,因小兒麻痺症不幸離世。侯活士在1981年出版《安魂曲》,並在序言提到:「此作雖然於1936年寫成,但基於個人理由,至1980年才發放作演出。」因此學界普遍認為,侯活士是為了亡兒譜寫《安魂曲》。
不過,基道.帕爾默(Christopher Palmer)在《侯活士:百周年紀念》一書中指出,侯活士在一封寫給戴女娜.奧德列殊(Diana Oldridge)的信中曾謂:「這是一首特別為劍橋英皇學院寫作的樂曲,要不然,我從未想過寫一首《安魂曲》。」此信寫於1932年10月13日,但侯活士最後並沒有將樂譜送到英皇學院,劍橋亦沒有關於《安魂曲》演出的紀錄。
侯活士真正為紀念兒子米高的作品是《樂園頌歌》(Hymnus Paradisi),並於1950年首演。此作借用了不少來至《安魂曲》的音樂。如果《安魂曲》序中所提到的年份並非筆誤,便可能是侯活士特意「重訂」《安魂曲》的作曲年份,使《安魂曲》成為作曲家對兒子離世悲劇的回應,同時讓作為《樂園頌歌》前身的《安魂曲》,冠以亡者的光環。
侯活士《安魂曲》的結構,是參照華爾福.戴維斯(Henry Walford Davies)的《一首簡短安魂曲》(A Short Requiem)。侯活士於1912年到皇家音樂學院求學,戴維斯是他的合唱技巧老師,而戴氏的作品就被譽為是「為戰爭中的亡者的神聖紀念」。除了第一首詩篇外,侯活士全選首六個樂章,即《世界之救主》至《我聞自天有聲》。他將戴氏的第一首詩篇第130篇《我自深淵呼籲》,以詩篇23篇《主為我牧》代替;而兩個以拉丁文唱出的《永恆之安息》樂章,是根據亡者禮儀的習慣,以「主啊,求你賜給他們永恆的安息,並以永遠的光明照耀他們」代替詩篇後的「榮耀頌」。
侯活士的學生保羅.斯拜沙(Paul Spicer)形容這首無伴奏的《安魂曲》說:「《安魂曲》是一首令人興奮的合成品:是帕勒斯替拿純正的表達配以地底下白熱的熔岩。此作效果非凡。」他又謂:「末樂章的開端,正是侯活士開始寫作此曲之處;該處男高音獨唱唱道:『我聞自天有聲命我曰:爾當筆之於書。』感謝上帝,他的確寫了此曲。」
<上文轉載自《教聲》第2068期,如欲閱讀本期《教聲》完整內容,請按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