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基督於聖殿日巡行與《求主頌》
聖母馬利亞根據摩西律法規定(參利12章、出13:12—15),在耶穌誕生後第四十天,到聖殿行產婦潔淨的禮儀。所以教會就在聖誕日後第40天紀念這個事蹟。
不過,這個聖日的日期,在歷史中曾因為聖誕日日期的爭議而改變。我們現在慶祝的「顯現日」,曾經是不同傳統的聖誕日(昔日東方禮教會在顯現日慶祝救主聖誕)。所以早期教會都是在2月14日慶祝(即1月6日後第四十天)「奉獻基督於聖殿日」,這個聖日早於四世紀《亞大利亞日記》(下稱《日記》)中便有記載。
《日記》記載了亞大利亞(Aetheria)到聖地朝聖的所見所聞。這聖日起初並沒有特別的名稱,在她筆下只稱為「顯現日後第四十天」。後來,這個聖日從耶路撒冷傳到其他地區;到了七世紀,教會將此聖日納入教會年曆,但因為羅馬教會於12月25日慶祝救主聖誕日,故「奉獻基督於聖殿日」也挪至2月2日慶祝。
早在九至十世紀,教會定此聖日為「聖母潔淨日」(The Purification)。1662年公禱書中的教會年曆亦使用這名稱。雖然這是一個「主的聖日」(Feast of the Lord),但這個名字令這聖日的重心移到聖母身上,故天主教會在1969年禮儀改革時,將此聖日易名為「奉獻基督於聖殿日」(The Presentation),普世教會亦跟從使用。黑皮公禱書於1938年出版時,已經使用「基督朝覲於聖殿日」這名稱,可見這聖日一直都有不同名稱,包括「主進聖殿慶日」、「聖西面日」等。
在古英語中,這個聖日也稱為「蠟燭節」(Candlemas),意即「以蠟燭慶祝的彌撒」。在中古時期,教會於這天的禮儀中祝福來年使用的蠟燭。另外,《亞大利亞日記》也紀錄了一個巡行,以紀念西面在聖殿遇見耶穌時所說的話:「他是啟示外邦人的光。」(「遇見Ὑπαπαντή」一詞,亦是東方教會給這聖日起的名字。)與棕枝巡行類似,會眾可聚集於聖堂外,手持未燃點的蠟燭。禮儀開始時燃點它們,並由牧師祝福,會眾便可巡行進入聖堂。在點燃蠟燭時可以唱頌求主頌(Nunc Dimittis)。
英國聖公會的《Common Worship》也建議巡行可在差遣前進行,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求主頌》首句:「主歟,如今可以依主之言,釋放僕人安然而去。」在崇拜結束前舉行巡行,提醒我們要由聖誕的慶祝轉向大齋期,及開始預備紀念救主受難的奧蹟。(關於在崇拜中不同部分加插巡行,可參閱Benjamin Gordon-Taylor及Simon Jones兩位禮儀學者合著的《Celebrating Christ''s Appearing》)
<上文轉載自《教聲》第2030期,如欲閱讀本期《教聲》完整內容,請按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