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現日宣告詞
在教會傳統中,在顯現日的聖餐禮裏,執事在宣讀福音後,會頌唱「顯現日宣告詞」(Epiphany Proclamation),以宣布來年逾越慶典。
顯現日宣告詞之傳統,可追遡至主曆第四世紀沒有日曆的時代。當時,因為有許多聖日跟隨主復活日而「浮動」,因此有必要提早宣布主復活日的日期,例如大齋首日、升天節、聖靈降臨日等,以及顯現期和聖靈降臨期主日的數目。羅國輝神父曾為此傳統作詳細解釋:
「當時,計算日子仍沒有公認的日曆,各地猶太人計算猶太逾越節已稍有差別,而各地的基督教會,舉行主逾越節的日子亦有不同,且有爭論……有關在那一天慶祝主逾越節的爭論,一直擾攘到主曆325年尼西亞第一次大公會議。在該會議中,大家決定全體教會都在春分後首次月圓之後的第一個主日慶祝主的逾越節(復活節),因為猶太人的逾越節(尼散月十四日),原則上,就是春分後首次月圓的日子,故此,基督徒就在舊約(猶太人)逾越節之後的第一周的第一天(主日)慶祝基督復活,即新約的逾越節。但是,如何計算春分,也是各地稍有不同,因為各地天文學都稍有不同,而且準確度亦有參差。當時,北非亞歷山卓的天文學計算比較準確,於是,該大公會議決定請北非亞歷山卓教會負責計算每年的春分,並推算每年主逾越節的日子,通知羅馬教會,再發布給所有教會。當時,就是在每年的顯現日,宣布該年主逾越節的慶期。這就是在顯現日福音後,宣布逾越節慶期的歷史來源。」
儘管現代的日曆已經可以清楚顯示未來多年的逾越節日期,但這顯現日宣告仍有其信仰的意義。這宣告旨在提醒我們主耶穌復活奧蹟是禮儀年的中心,同時,也凸顯每年我們慶祝這些聖日的重要性。羅神父亦補充說:「傳統上,不單在顯現日要宣布該年主逾越節及大齋期,主升天節和五旬節的日子,並且一定在最後要宣告將臨期首主日的日期,因為那在第一次來臨時、顯示了自己的聖子耶穌,在十字架上救贖了我們,也應許要光榮地再來,完成祂的救恩。故此,在顯現日宣布主逾越節慶期時,也宣告教會等待主基督的再來。可以說:這是在禮儀行動中,信仰的動態表白,向世人宣示:基督就是那昔在、今在、永在者;他就是那曾經降生成人,受難至死,又從死者中復活、升天,並要光榮地再來的救主。」
顯現日宣告詞的傳統素歌旋律,與「逾越頌」(Exsultet)首段之旋律十分相似。在音樂上,這也是將顯現日宣告詞指向主耶穌的復活奧蹟,即在復活當晚的第一首頌唱的禮儀歌曲,用旋律把兩者連繫在一起。筆者嘗試以本年度的聖日日期配上素歌音樂,供各位讀者參考。樂譜可在《教聲》網頁下載。

<上文轉載自《教聲》第2027期,如欲閱讀本期《教聲》完整內容,請按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