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十七屆聖公宗諮議會談起
【本報訊】今年四、五、六月絕對是香港聖公會的「開會之月」。6月23日召開的第八屆教省總議會,對香港聖公會當然是一件大事,但普世聖公宗於4月和5月亦會在香港舉行四個普世聖公宗會議,包括4月26日的聖公宗財務和審計委員會會議(Inter Anglican Finance and Audit Committee)、4月27日的聖公宗諮議會常備委員會會議(Anglican Consultative Council''s standing committee)、4月28至5月5日的第17屆聖公宗諮議會會議(Anglican Consultative Council),以及在5月6至9日舉行的聖公宗教省秘書長會議(Provincial Secretaries Conference)。香港聖公會是普世聖公宗群體的一員,這幾個會議亦與我們息息相關。
普世聖公宗在香港舉行的四個會議,以聖公宗諮議會最為重要和矚目。鄺保羅大主教強調,諮議會是維繫聖公宗合一的四個體制之一,是唯一可讓平信徒參與,並具有決策和訂立法規權力的機構,具有相當的代表性。
第16屆聖公宗諮議會於2016年在非洲贊比亞首都路沙卡舉行,鄺保羅大主教在會議上當選諮議會主席。諮議會已是繼2002年第12屆會議之後,第二次在香港舉行,大主教對《教聲》指出,第17屆會議原本定在巴西舉行,但因巴西教省表示未及籌備,要求稍後才接手,因此諮議會常備委員會就向大主教反映,建議由香港教省籌辦。大主教跟陳謳明主教和郭志丕主教商議後,最終決定接手籌辦今屆會議,而今屆會議的主要目標,就是商議如何建立門徒,因此會議的主題亦訂為「裝備上帝的子民:深化標杆門徒生活」(Equipping God''s People:Going Deeper in Intentional Discipleship)。
根據規定,普世聖公宗四十個教省,會按其規模委派出二至三名代表參與會議。大型教省可派三名代表出席,包括主教、聖品與平信徒,而小型教省則可派兩名代表,當中包括平信徒,以及主教或聖品;香港教省則會由葉子良牧師和王端儀律師擔任代表。
大主教謂,諮議會今次在香港舉行,他感到高興及榮幸:「與會代表藉着崇拜、禱告、研經、靈修、分享和會議,加深彼此認識,一起為普世聖公宗的聖工群策群力,是一件寶貴和美好可喜的事。」
至於在6月舉行的教省總議會會議,大主教表示,這次是他大主教任內最後一次總議會會議,會議的其中一個重點,是討論如何落實推動和履行教省《教會政策文件》的政策;而會議的另一重點,就是討論和議決憲章規例專責委員會構思的教區主教選舉新方法。
大主教解釋,按照現行《香港聖公會規例》規定,教區主教是由各個教區的教區議會自行選舉,而憲章規例專責委員會的新構思,則是由需要選舉新主教的教區組成一個「選舉團」,這個「選舉團」的成員除了有該教區的教區議會全體平信徒議員外,還有教省主教院所有主教、教省所有獲發執照的聖品,以及教省其他教區、傳道地區在教省總議會的所有平信徒議員。
對於憲章規例專責委員會的建議,大主教解釋,由於香港教省三個教區的規模都不大,教區的聖品和教區議會平信徒議員的人數亦相對較少,因此教省在經過二十年的運作後,不少教友都認為,香港聖公會選舉主教的方法,實在有必要稍作調整。
他指出,以構思中的「選舉團」方式去選舉主教,將會讓大家覺得,這個主教是屬於整個香港聖公會,而不是只屬於一個「小圈子」;這位主教在香港聖公會群體中的認受性,也自然會大大提升。「大家必須緊記,我們是要為香港聖公會,以至為普世教會的主教群體去選舉主教,而不是單單的為一個教區選主教。同樣道理,一個教區主教按立牧師,也不是單單為自己的教區去按立,而是為了整個香港聖公會和普世教會去按立牧師!」
大主教又謂:「事實上,現時各教區的聖職志願人,都是由教省的聖品考核專責委員會去選拔;而聖品的調動,現在亦是由主教院在教省層面去調動。更何況,一個人在當選主教後,他仍須得到另外兩個教區的認可,這『主教當選人』才算是真正『當選』!」因此,大主教強調,憲章規例專責委員會的構思,正好符合教省現時的實際運作需要。
大主教重申,或許有人認為,新構思會削弱一個教區的自主性,但由於香港教省規模小,各個教區的規模就更細:「若一味強調教區自主性,只會令教省推動聖工時事倍功半;最顯而見的就是牧師調動。若只講『教區自主』,就會令一群牧師,永遠只能在所屬教區轄下的聖堂調來調去,未必達到適才適任讓聖品發揮恩賜;同理,各牧區亦可能無法得到一位有助推動該堂發展、配合實際需要的適當牧者。」
「我們必須緊記,任何制度、架構都是為人而設立,如果一個制度或架構窒礙推動聖工,就應當適切調整和修改。」大主教說
<上文轉載自《教聲》第2249期,如欲閱讀本期《教聲》完整內容,請按此處。>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