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院通告:恢復教堂內團體活動
因應香港及澳門之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漸見緩和,主教院決定由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起撤銷有關教堂內團體活動(不包括供幼稚園學童或更年幼兒童參加之活動)之限制。
各堂在舉行團體活動時,仍須遵守以下規定:
・身體不適者不應出席活動
・活動開始前應為參加者量度體溫
・同一時間及同一空間之參加者不得多於50人
・參加者須全程佩戴口罩
・參加者之間應保持合適社交距離,避免身體接觸
・活動不得供應餐飲
請繼續密切留意主教院或教省辦事處不時按情況發展而發出的通告。
承主教院命
書記
管浩鳴法政牧師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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